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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成果步入共享应用“快车道”
2018-07-05 | 作者: 张 涛 张星星 |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分享到

  贵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成果进入共享应用“快车道”。近日,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积极应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成果,支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三调”)。

  通知指出,去年4月以来,贵州省开展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目前10个县(市、区、管理区)已完成试点工作,纠正了以往权属划界、资源认定错误,划清了水流、森林、草地、荒地和滩涂5类资源在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共享试点成果,有利于土地调查保证调查准确率、节约调查时间、提高调查效率。

  通知要求,一要应用试点权属调查成果支撑土地调查。试点权属调查成果是试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各方依法、依据权属来源资料、现场指界,在0.05米~0.2米分辨率的调查底图(影像图)上签字盖章确认的,形成的图、表、簿、册等调查成果,具有法定效力、群众认可。对于相关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对权属争议边界进行固定,划为争议区。试点权属调查成果完全可以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各试点县核实后可以纳入使用,套合在土地调查底图上,支撑土地调查。

  二要应用试点现状调查成果支撑土地调查。10个试点县(市、区、管理区)的现状调查,是持2016年0.05米~0.2米分辨率的调查底图(影像图)实地调查完成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和滩涂5类资源的调查成果具有时效新、准确率高的特点,试点调查分类和土地调查分类一一对应,完全可以用于土地现状调查,各试点县核实后可以纳入使用,套合在土地调查底图上,支撑土地调查。

  三要应用试点保护调查成果支撑土地调查。试点成果中已经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水流(省管河流、重要湖泊)的管理界线、保护界线矢量化,并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土地调查核实后可以纳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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