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强化尾矿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强调,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强化部门联动和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云南省提出,各地要对本地所有尾矿库使用情况及安全状况逐一开展全面普查,并按照“一库一档”的要求登记造册,查清每座尾矿库的基本情况,科学判定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对查处的尾矿库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云南省强调,要强化部门联动,国土资源、安监、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尾矿库监督管理职责,互通信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或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除暂时停用库外,凡不对停用库进行闭库治理的尾矿库企业,应按照规定收缴土地复垦费,并不为其办理新增项目的核准备案,不批准环保和安全手续。尾矿库闭库后,国土资源部门应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并及时组织验收。同时,要监督用地单位及时将土地复垦为耕地、林地或园地等农用地。加强对已闭库尾矿库地灾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云南省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检查巡查,特别要加强对停用尾矿库和“头顶库”的巡查,做好交接记录,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