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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岛一策”整治违规用海人工岛
2018-06-04 | 作者: 尹建军 |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分享到

  日前,海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生态、违规侵占海岸带、滨海一线严重地产化、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同时提出制定“一岛一策”整治方案,针对督察指出的儋州海花岛、万宁日月湾、三亚凤凰岛、海口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和葫芦岛等项目,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限期完成多个违规用海人工岛整治。

  《方案》指出,全力推进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生态、违规侵占海岸带、大量房地产和旅游地产集中布局在滨海一线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审批程序,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陆域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禁止用于开发商品住宅。2018年底前,对已批准的184宗围填海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市县决策不科学、程序不严谨、监管不严格的填海项目进行整改;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的围填海项目,今年6月底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并根据后评估结论制定整治修复方案。与此同时,加强海岸带陆源污染治理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严格海岸带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与环境保护要求,全面恢复修复受损的红树林等海岸带生态系统。

  《方案》共提出了六大类21项重点措施。包括完善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从2018年起取消全省2/3市县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强化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约束;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着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12个重点产业;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生态补偿实施范围,逐步实现森林、湿地、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全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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