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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面向全国征求意见
2016-04-22 | 作者: 刘诗瑶 | 来源: 人民日报 分享到

  人民日报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于22日世界地球日之际正式发布,面向全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分为海洋政治意识、海洋经济意识、海洋自然意识、海洋人文意识4个一级指标,包括19个二级指标、45个三级指标。 

  其中,在海洋政治意识指标中,海洋权益意识主要考量国民对国家管辖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权益的认知程度;海洋法律意识主要考量国民对国内海洋法律以及对遵守海洋法律行为了解程度等。海洋自然意识指标,包括对海洋环境污染与防治、海洋生态破坏与保护的理解程度等。 

  据介绍,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反映国民的海洋意识状况,从而引起国民对海洋意识的关注。意见征集完成后将尽快形成定稿,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年度国民海洋意识发展指数研究报告。 

  “国民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面向全国征求意见 

  2016年2月,国家海洋局会同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提升海洋强国软实力——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指出“提升全民海洋意识是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海洋战略必须扎根在其国民对海洋的认知中”,并明确了“建立国民海洋意识调查评估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国民海洋意识调查,为客观评价国民海洋意识提供参照,为客观评价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依据”的工作任务。为此,受国家海洋局宣传主管部门委托,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开展了“国民海洋意识发展指数”研究工作。海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是调查评估的重要基础,经过深入文献研究和多轮专家论证,确定了国民海洋意识指标体系草案。为了汇集社会大众智慧,本课题组决定发布“国民海洋意识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指标构建原则 

  国民海洋意识指标体系应能够反映涉海实践的各个方面,指标构建应贴近民众生活、可操作性强,指标体系本身也需要随时间不断演化、完善。同时,评价指标反映了国民的海洋意识状况,能够引起国民对海洋意识的关注。因此,在指标构建的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指标体系要能全面反映海洋意识的各个重要方面,包括政治、国防、法律、管理、经济、科技、环境、安全、自然、资源、文化、教育等。 

  ②适用性原则。国民海洋意识调查对象为普通大众,指标的选取要贴近生活、通俗易懂,与普通大众生活息息相关。 

  ③可行性原则。在建立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要考虑数据来源的可操作性,便于评价过程的实施。 

  ④开放性原则。指标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未来需要在发展过程中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 

  ⑤导向性原则。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导向、引领作用,明确指标在增强全社会关心海洋、认识海洋和经略海洋意识中的作用。 

  二、评价指标内涵 

  国民海洋意识是指我国民众在一定时期内,对涉海相关政治、国防、法律、管理、经济、科技、环境、安全、自然、资源、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的性质、规律、价值和作用的反映和认识,表现为民众在海洋相关方面的知识、态度和行为。课题组在对国民海洋意识进行评价时,选取政治、经济、自然与人文等4大方面作为评价主要内容。 

  这4大方面形成国民海洋意识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一级指标范围宽泛、涵盖面广,需要再做二、三级指标的划分。在对三级指标进行测评时,从意识的三个维度——知识、态度和行为对国民海洋意识进行度量。整体评价结构如图所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 

  欢迎您访问国民海洋意识发展指数平台(http://scie.pku.edu.cn/hyys/),对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修订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如方便,也请您拨冗填写调查问卷。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联系电话(传真):010-62752344 

  电子邮件:pkuocean@pk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 海洋意识课题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廖凯原楼5层南侧511室 

  邮编: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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